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8月26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副董事长姚志方。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代理)公司股份297,500,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1%。均为非流通股股东。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不再执行公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持有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90%的股权对重庆索特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97,500,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97,500,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德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