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25日下午3时在宁夏电力调度中心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邹学仁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因公司基础资料缺失,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决定对公司三年以上,经确认已无法收回,涉及70家法人单位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该项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为73,114,295.2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3,114,295.28元,现核销73,114,295.28元。
    本次核销坏帐准备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且以上债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核销坏帐准备的议案,经认真审议后认为:因公司(原民族化工)基础材料缺失,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确认以上坏账准备73,114,295.28元无法收回。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准备议案。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