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3年7月8日与上海创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上海创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岭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0%的股权。因转让方原因,双方经协商于2003年11月12日签订《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停止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上海创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03年11月30日前无条件返还我公司已经支付的肆仟壹佰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款,另向我公司支付2003年7月8日至归还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双方均承诺不使用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任何(如有)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