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华评报字(2003)59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
    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一、委托方: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产占有方:温岭市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为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温岭市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提供参考价值。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隆江机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五、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5月31日。
    六、评估原则: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以及替代原则、持续经营原则等经济原则。
    七、评估方法:主要为重置成本法。
    八、评估结论:委估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869.71万元,调整后账面值8,872.67万元,评估价值8,852.20万元,评估减值20.47万元,减值率0.23%;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3年5月31日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温岭市隆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C-B)/B100% 流动资产 1 20,957.75 21,219.62 21,218.34 -1.28 -0.01 长期投资 2 4,500.00 4,500.00 4,494.75 -5.25 -0.12 固定资产 3 1,568.34 1,569.43 1,555.49 -13.94 -0.89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设备 6 1,568.34 1,569.43 1,555.49 -13.94 -0.89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长期资产 9 资产总计 10 27,026.09 27,289.05 27,268.58 -20.47 -0.08 流动负债 11 18,156.38 18,416.38 18,416.38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8,156.38 18,416.38 18,416.38 净资产 14 8,869.71 8,872.67 8,852.20 -20.47 -0.23
    九、评估报告有效期:2003年5月31日起,至2004年5月30日止。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惠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庄墩恒,王立忠
    评估报告书复核人:袁泰来
    
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