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2001年8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在一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此额度内,我公司为沈阳机床贷款1970万元提供担保(其中970万元为展期)。见下表:
序号 公司 金额 签署日期 期限 债权人 1 沈阳机床 270万元 2002.4.19 2002.4.19-2002.10.25 沈阳工行市府大路支行 2 沈阳机床 300万元 2002.5.20 2002.5.20-2002.11.20 沈阳工行市府大路支行 3 沈阳机床1000万元 2002.4.20 2002.4.20-2003.3.20 沈阳工行市府大路支行 4 沈阳机床 400万元 2002.6.20 2002.6.20-2003.4.21 沈阳工行市府大路支行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太湖”)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见下表:
序号 公司 金额 签署日期 期限 债权人 1 苏州太湖 4000万元 2002.3.18 2002.3.18-2003.3.17 中国进出口 银行上海分行
    二、沈阳机床、苏州太湖的基本情况
    沈阳机床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10
    苏州太湖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沈阳机床和苏州太湖有关资信进行了研究,认为沈阳机床和苏州太湖资信状况良好,为上述两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1857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保证合同》、《保证借款展期合同书》;
    2、沈阳机床200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沈阳机床、苏州太湖营业执照复印件。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