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9日上午8时——2007年8月9日上午11时30分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对象:
    截止2007年8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冉晓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推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与填妥后的《通讯表决票》、《授权委托书》于2007年8月9日上午11:3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二纬路23号沈阳军区正兴宾馆4层
    联系人:任穗欣、王端
    联系电话:024-31309633
    传 真:024-31309635
    邮政编码:110013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