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6月4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吴岩、陈明理、冉晓明、吴国康、陈克俊、李英杰、尤建新、任淮秀、于君廷均亲自参加了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