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重组方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及相关时间安排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沟通。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