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沈阳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吴岩、陈明理、冉晓明、李英杰、吴国康、陈克俊、尤建新、任淮秀、于君廷均亲自参加了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1999)138号《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外客户,应收账款回笼期限较短,且公司本年市场结构及产品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原有客户群及合作伙伴已有部分流失,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极小。因此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原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如下修改:
账龄 坏账提取比例 新比例 原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0% 1% 1-2年 20% 10% 2-3年 50% 20% 3年以上 100% 50%
    据公司测算,预计2005年需补提坏账准备8430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