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董事杨志斌先生、独立董事安体富先生未参加也未委托他人表决。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聘任赵芳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简历
    赵芳彦先生,37岁,硕士研究生,曾任辽宁省机械工业厅行业企业管理经理,辽宁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辽宁海普拉管业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7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本次议案中,聘任赵芳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审阅赵芳彦先生的履历,认为赵芳彦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故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唐忠诚    李馨200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