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事项且未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予以了公开谴责。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在此,向全体投资者郑重道歉!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