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6400万元国债投资、苏州太湖企业有限公司8000万元国债投资及苏州美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国债投资7000万元已分别被德恒证券上海华山路营业部、恒信证券上海崂山东路营业部挪用(见2004年6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述控股子公司已于6月2日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德恒证券上海华山路营业部、恒信证券上海崂山东路营业部立即返还全部国债投资资金及利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日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82、183、184号。公司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