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中正证一[2001]1057号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00年6月23日到位的募集资金,截止2000年12月31 日 的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说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证据。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的这些材料发表审核意见,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 责。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 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了包 括凭证抽查、口头询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 [2000]37号文批准于2000年以总股本14,501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 每股人民 币9.00元的价格进行增资配股。截至2000年6月23日,贵公司社会公众股认购配股共 募集货币资金17,0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3万元后,实际收到货币资金16,427万元, 全部划入公司银行账户,并已经中庆会计师事务所中庆验字[2000]第220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A.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比较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计 实际投资项目 差 异划投资项目 (实际-计划)
1.收购长春奥奇汽车塑料涂装有限公司
外方30%股权 2,981.00 2,981.00 -
2.长春奥奇汽车塑料涂装有限公司后续建设 8,599.00 8,599.00 -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765.18 1,765.18 -
4.长春兰金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3,081.82 -3081.82
合 计 16,427.00 13,345.18 -3081.8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项目说明如下:
    1.收购长春奥奇汽车塑料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奇公司”)外方30%股 权项目
    原计划投资2,981万元收购奥奇公司30%的外方股权,实际投资2,981万元,该款 项经外方香港捷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于2000年7月5 日划入了长春宝康科技有限公 司账户,收购完成。
    2.长春奥奇汽车塑料涂装有限公司后续建设项目
    原计划投资8,599万元用于奥奇公司后续建设,购建固定资产。贵公司于2000年 6月26日至7月18日分次拨入奥奇公司10,000万元,其中8,599万元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1401万元用于补充奥奇公司流动资金(系项目3中的一部分)。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奥奇公司已成为贵公司的分公司,并纳入2000 年财务报告 会计报表汇总范围,实际收益1,997.46万元。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765.18万元,实际补充奥奇公司流动资金1401万元,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364.18万元,合计1,765.18万元。
    4.长春兰金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金公司”)股权投资项目
    原计划投资3,081.82万元与台湾金力得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兴办长春兰金工 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而搁置,截止2000年 12月31日尚未投出。
    B.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有关年度报告(含中期报告)中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披露内容对照,不存在差异。
    C.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说明》的内容对照,不存在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尚余3,081.82万元未使用,占所募集资金总 额的18.76%,这部分款项原计划与台湾金力得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兴办长春兰金 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后因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而搁置,截止报 告日公司已按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将原拟投入兰金公司的3 ,081.82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已刊登在2001年5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上。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 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我们与贵公司的约定,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发行 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 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湖北中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许 凯    中国·武汉 注册会计师:姚 舜
    武昌中南路中南大厦A座4、5楼
    200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