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振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议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2年度按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实现税后利润为131,347,924.1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4,075,270.04元及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 6,567,396.21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0,705,257.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706,190.8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411,448.74元。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拟决定以2002年末总股本46,55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共计37,244,480元,剩余利润转入2003年度。
    五、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事宜》。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在公司主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十二次股东大会(2002年年会)的通知公告)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