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额度在1.5 亿元之内 的贷款提供担保。为本公司子公司芜湖铜都铜业电工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额度 在4000万元之内的贷款提供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张家港市三兴镇,法定代表人孟永范,经营 范围为生产销售电解铜。我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截止2002年一季度止,该公司 资产总额347374626.54元,负债总额250507025.06元,净资产96867601.48元, 一 季度实现利润6456518.76元。芜湖铜都铜业电工有限公司注册地芜湖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港湾路,法定代表人邵武,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微特电机、电缆盘制造, 电器机械及器材等销售。我公司持有其75.76%的股权。截止2002年一季度止, 该 公司资产总额51215247.73元,负债总额35388904.02元,净资产15826343.71 元, 一季度实现利润404560.93元。
    三、 承担担保义务
    铜都铜业为子公司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额度在1.5 亿元之 内的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铜 都铜业为子公司芜湖铜都铜业电工有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额度在4000万元之内的 贷款提供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公司将根据两家子公司的实际发生贷款情况,依照上述内容,与有关贷款人签 订保证合同。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了两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事宜。本董事会认为, 张家港铜业公司作为国内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实力强,企业信誉好。芜湖铜都铜业 电工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扩大规模生产,提升工艺档次的关键时期,因此为增强两 家子公司的竞争实力,同时也是为保障本公司的自身利益,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两 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由于该两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均较好,盈利能力较强, 因此担保风险较小。
    五、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尚无其它担保。
    六、 备查文件
    1、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
    3、 芜湖铜都铜业电工有限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
    4、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芜湖铜都铜业电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