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社会公众股缴款申购工作业已结束,现将 本次发行的配售比例及退款办法公告如下:
    一、配售比例
    1、经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股字〖1996〗第478号)验证,并经安徽省公证 处公证,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申购专户实际到帐金额 21551852908.11元,申购款为21550386895.00元,申购股数为4028109700股,其中 148000股为无效申购,有效申购总股数为4027961700股。
    2、根据《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配售 比例为
    31000000/4027961700=0.00769
    每户配售股数=有效申购股数×配售比例。
    二、退款
    根据《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公告》,请申购者于1996年 10月30日及31日(每天营业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按下 列要求办理退款手续。
    (一)以现金方式申购的
    凡以现金(包括存折)方式缴款的申购者可以选择现金或存折方式领取退款。 申购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申购缴款收据,到原申购 网点办理退款。
    (二)非现金方式退款
    以非现金方式缴款的申购者1996年10月29日即可到非现金申购网点办理配售确 认手续;10月30日及31日办理退款手续。
    1、凡以非现金方式缴款的申购者必须选择非现金方式退款。 退款时的收款人 必须与申购缴款时的付款人一致,如果不一致,需由原付款人出具付款委托书,且 必须于1996年10月29日15:00 前将付款委托书由付款人所在地传真至安徽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
    传真号码:(0551)2645704
    2、申购人或经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 申购缴 款收据(非申购人办理退款的,需出具申购人授权委托书),到寿春路111 号国际 大厦4楼办理退款。
    (三)退款金额=(申购股数-实际配售股数)×(5.25元/股+0.10元/股)
    (四)凡在1996年10月30日及31日两天内未办理退款的申购者,原申购网点自 1996年11月1日起将申购者的退款金额存入申购者资金帐户,视为活期存款。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