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1996年度股利已于1997年5月12 日分配 完毕。内部职工股股利分配原定由本公司自行办理,为方便广大股东,经各方努力, 现决定内部职工股股利分配方法如下:
    凡截止于1997年6月 10日已托管的内部职工股股利,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于1 997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划入其证券帐户。
    未托管的“攀钢板材”股东股利仍由本公司负责派发。
    原分红派息公告见1997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咨询地点: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812)3396391 3399298
    传真:(0812)3396573
    
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