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3年5月1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28元现金)。
    本次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1,023,300,145股,派息后总股本无增减变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12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13日,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6月13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新钢钒”股东。
    四、派息方法
    1.已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未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派发。
    2.国有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派发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812—2236281、2236280
    传真电话:(0812)2226014
    六、备查文件
    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报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