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6日上午9:00在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3,625,22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0.7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3人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并以普通决议逐项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5,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5,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5,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4,1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 0股,弃权1080股。
    五、《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0,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280 股,弃权0股。
    六、《公司2003年度投资方案》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5,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七、《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该表决结果为:出席会议股东同意723,622,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200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经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曼珍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