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2月21日上午11:00在新钢钒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 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该报告。
    二、审核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同意该报告和摘要。
    三、审核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该报告。
    四、审核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预案。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