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10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新钢钒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