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7月23日上午9:00在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新钢钒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1 名。2名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王俊超董事、 徐锷董事、余自 董事和綦火斤董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特分别委托凤成斌董事、罗泽中董事、陈勇董事和周家琮董事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