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7月23日上午11:00在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新钢钒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核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