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3月8日10:30分在 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新钢钒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呈2001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依 法进行了监督,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对公司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0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 项决议事项,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 险的原则制定的公司内部各项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诚信勤勉、开拓创新、恪尽职守、 依法经营,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01年度,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公平、公正、 合理″的市场 原则,没有出现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5、200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本次置换是依据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置换有利于盘活资产,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理顺生产管理秩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审核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同意该报告及摘要。
    三、审核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该报告。
    四、审核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预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提案》,同意尚洪德、田野先生担任新钢 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王克忠先生、李世杰先生不再担任新钢钒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对王克忠先生、李世杰先生在任期间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敬意。同意将该 提案呈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洪德、田野先生简历附后)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8日
    附件:
    尚洪德先生简历
    尚洪德,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山东省诸城市人。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攀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 师。
    1982年8月-1990年8月,攀钢财务处成本科科员、副科长;
    1990年8月-1992年8月,攀钢办公室秘书科副科级秘书;
    1992年8月-1994年10月,攀钢财务处成本科科长;
    1994年11月-1998年4月,攀钢(集团)公司会计处副处长;
    1998年4月至今,攀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1998年7月-2001年5 月任攀 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田野先生简历
    田野,男,汉族,1962年9月生,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学文化,1981年9月参加 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 高级 工程师。
    1981年9月--1991年9月,十九冶机动公司施工科干事、副科长;
    1991年12月--1993年4月,十九冶机动公司施工科长;
    1993年5月--1993年12月,十九冶机动公司经理助理;
    1994年1月--1996年6月,十九冶机动公司副经理、代经理;
    1996年6月--1998年3月,十九冶机动公司经理;
    1998年3月--1999年4月,十九冶总经理助理;
    1999年4月至今,十九冶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