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01年8月18日上午9:00在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新钢钒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8名。有5名董事因故未 能出席,特分别委托凤成斌董事、 罗泽中董事和韩乐瑜董事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01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870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67万元, 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476万元。为了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决定公司2001年中期利 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