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1年6月29日上午在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下同)共34名,代表的股份数为723,584,64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0. 71%, 其中非关联股东共23名,代表的股份数为40,531,00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6%;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于《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与攀 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放弃对此议案的投票 表决权。
    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变更部分董事的提案》
    1、增补陈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723,565,747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18900股;弃权0股。
    2、因工作变动,谷凤宝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同意723,584,647股, 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因工作变动,程显达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同意723,584,647股, 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因工作变动,苑玉成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同意723,584,647股, 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余自更生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723,584,647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孙仁孝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723,565,747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18900股;弃权0股。
    7、张涛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723,584,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谷凤宝先生、程显达先生、苑玉成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为本公司 作出了贡献,大会表示感谢。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 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非关联股东同意40,531,002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所代表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两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经四川攀枝花道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立森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