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5月13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 个人股股东实际每10股派1.60元现金)。
    本次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1023300145股,派息后总股本无增减变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25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26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新钢钒”股东。
    四、派息方法
    1.已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7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未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由本公司负责派发。
    2.国有股及高管股股息派发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3.若投资者在2001年6月26日办理了“新钢钒”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812-2236281、2236280
    传真电话:(0812)222601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