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1月7日实施。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自2005年11月7日起,本公司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截止2005年11月7日,攀钢有限增持的本公司股票数额为3,009,0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8%,所用增持资金总额为985万元,攀钢有限将继续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的承诺进行增持。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攀钢有限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