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5 年9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公司已经于2005 年10 月19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 年10 月26 日(星期三)上午9:00 在攀枝花召开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 年10 月26 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 日-2005 年10 月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 日—10 月26 日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日9:30—2005 年10 月26 日15:00 中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权登记日:2005 年10 月18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南山宾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钒、公司或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六)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载时间分别为2005 年10 月19 日、10 月21 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 年10 月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5 年9 月26 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0 月13 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 年10 月12 日(含10 月12 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0 月12 日(含10 月12 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因特殊原因,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可延期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刊登相关公告。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股东大会和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公积金转增预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本通知中第五部分表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事宜(见《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相关内容)。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为准。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召开投资者座谈会、举行媒体说明会、进行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以顺利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上述沟通协商安排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联系电话:8008862889(免费电话) 0812-3393695 3392889
    联系传真:0812-3393992
    联系邮箱:jgl@pzhsteel.com.cn
    公司网站:www.pzhsteel.com.cn/psv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617067
    联系电话:8008862889(免费电话) 0812-3393695 3392889
    传真:0812-3393992
    联系人:罗玉惠
    (三)登记时间:2005 年10 月19 日—10 月21 日的每日9:00—12:00,13:30—17: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日至26 日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629投票简称均为“钢钒投票”。
    2、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3、投票举例
    (1)投赞成票的方式: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360629 买入 1.00 1股
    (2)投反对票的方式: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360629 买入 1.00 2股
    (3)投弃权票的方式: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360629 买入 1.00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 年10 月21 日9:3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10 月26 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062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申报成功半日后"服务密码"即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062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等意愿;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 点登录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四)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2005 年10 月21 日9:30 至10 月26 日15:00 中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情请见《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一)现场会议为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