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钒、公司或本公司”)于2005年9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5年10月26日下午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5年10月26日下午2:00
    2、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南山宾馆
    3、召集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2005年10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5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318室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392889
    联系人:罗玉惠 岳群文 唐永
    3、登记日期:
    2005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