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4月2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6,845,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60元现金),派息后本公司总股本无增减变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5月20日,除息日为2005年5月23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未托管社会公众股股息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国有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派发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812-3393695、3392889
    传真电话:(0812)3393992
    六、备查文件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