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刘新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攀钢集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公司受让攀钢集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股权可以大幅度降低关联交易,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股权受让价格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提案提呈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