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4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4年12月20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