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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04年7月23日下午4:30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与关联方相互占用资金的说明》。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启动3号高炉、1号、2号转炉易地大修及新建2号方坯连铸机项目建设的议案》。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Ο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