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9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6年1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方兆董事长、王晋成、吴正德、苏静、赵泽松、刘邦英、王勇、阿丁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方兆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为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成都高新区支行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