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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9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周强、方兆、苏静、赵泽松、刘邦英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吴正德、阿丁、马蓉生、王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吴正德董事、阿丁董事书面委托方兆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马蓉生董事、王勇董事分别书面委托苏静董事、赵泽松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方兆董事主持,就如下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周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一致选举周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周强先生简历详见2004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新的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周强、方兆、吴正德、马蓉生、阿丁、苏静、刘邦英、赵泽松、王勇
    主任委员:周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赵泽松、周强、方兆、刘邦英、王勇
    主任委员:赵泽松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刘邦英、周强、方兆、王勇、赵泽松
    主任委员:刘邦英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王勇、周强、方兆、赵泽松、刘邦英
    主任委员:王勇
    三、审议通过了《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定公司每季度向董事会作一次全面工作报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