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3月5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5名,曾绍清董事长、苏静、王勇、赵泽松、刘邦英董事出席了会议,吴正德董事、阿丁董事、马蓉生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曾绍清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绍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倍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合资成立北京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对外投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意出让公司所持有的成都攀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详见2004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以收回的“明日大厦”的部分权益与攀钢集团、明日集团共同投资设立了成都攀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特公司)。攀特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运作“明日大厦”。
    为尽快回收资金,降低贷款规模,会议同意出让公司持有的攀特公司44.95%的股权,并要求经营班子积极寻求受让方,合理确定转让价格,依法履行转让手续。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