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通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通知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审议《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预案》
    (一)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设)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资扩股到16000万元,新增部分由倍特建设各股东按各自在该公司所持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新增股本采取溢价方式,全体股东按每2元购买1股进行增资。
    (三)本公司拥有倍特建设95%的股权,本次将新增出资15200万元,出资额仍占倍特建设注册资本增加到16000万元后的95%。
    附:倍特建设基本情况介绍
    倍特建设是本公司控股的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一家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倍特建设拥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1997-199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四川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十强”、“最佳效益十强”和“市场占有份额二十强”企业,在成都市房地产综合效益五十强评比中名列第四。倍特建设现有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出资7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四川商业集团公司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公司员工出资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截至2002年12月31日,倍特建设总资产为125749万元,净资产为14338万元。2000年至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情况分别为: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33364万元,利润总额3639万元,净利润2710万元;2001年主营业务收入55449万元,利润总额5017万元,净利润3799万元;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48869万元,利润总额5630万元,净利润4083万元。
    四、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03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03年9月23日、2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倍特公寓B座14楼1407号
    (三)登记办法: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七、联系人:申书龙、纪建敏
    八、联系电话:(028)85199519 85130316
    联系传真:(028)85184099 邮编:610041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