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曾绍清董事长、解冶、阿丁、吴正德、苏静、赵泽松、刘邦英董事出席了会议,王勇董事、马蓉生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曾绍清董事长和苏静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绍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和《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