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上午9:00分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马蓉生董事因出差在外未参会,特书面委托曾绍清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阿丁董事未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曾绍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2005年经营方针》。
    2003-2005年公司经营方针是:巩固3年调整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充实优势产业,扶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公司综合实力有显著提高。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预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优势产业,会议同意公司控股的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到16000万元,新增部分由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按比例增持,即:公司增持7600万股,四川商业集团增持80万股,个人股东增持320万股,会议同意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增8000万注册资本全部采取2元/股溢价方式增持。
    该预案须提交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的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现在的3600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950万元(即在原已出资342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出资2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个人股东出资1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行使相应增资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在的3000万元增加到3500万元,新增的5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公司控股的成都倍特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增持,公司放弃相应增资权。本次增资工作完成后,公司实际持有的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96%的股权将相应减少为95.8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倍特总部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11月22日,截至2002年11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2年11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地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倍特公寓B座14楼1407号
    3、登记办法: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新增出资参与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预案》;
    (六)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七)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人:申书龙、纪建敏
    (九)联系电话:(028)85199519 85130316
    联系传真:(028)85184099
    邮编:610041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