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公司2002年6月2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07,919.9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440,792.00元和提取10%法定公益金440,792.0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30,657.3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456,993.33元。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1年末总股本193,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1元(含税)现金股利。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088元。本次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129,160.00元。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0,327,833.33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8月5日
    除息日:2002年8月6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8月6日
    三、分配对象
    截止2002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于2002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股、法人股及公司高管人员持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公众未托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领取。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路5号倍特公寓B座
    咨询电话:028-85199519、85130316
    传真:028-85184099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