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就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涉诉的一审判决进行了披露( 详见《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对该一审判决结果,本公司已于近日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