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3月21 日在 成都高新区倍特休闲广场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玉兰女士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对2000年度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事
    监事会经过认真慎重考察,认为2000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了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工作中依法经营,决策符合程序、合法。按上市规则要求,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情形,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2000年度公司财务情况的监事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年度中认真执行了《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2000年度报告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其他事项的监事(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无延续到本 年度使用的情况。(2)公司在本年度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发生。(3)公司在本 年度内无内幕交易现象发生。(4)公司在本年度无关联交易。(5)公司在报告期 内未进行利润预测。
    二、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 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 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预计利润 分配政策》。七、审议通过了《出售倍特休闲广场资产的议案》。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