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998年8月 11 日上午9:30在公司总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经授权股东代理人共18 人, 持有和代表股份3086.54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6130万股的19.14%, 符合《公司 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绍清副董事长主持,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3086.544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公司不再续聘成都蜀都会计师事 务所负责公司审计事务工作,改聘四川泸州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1998年度审计事 务工作。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