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6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倍特科技工业园D座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建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06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七)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预案》
    1、公司为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25000万元以内(含25000万元)的担保。
    2、公司为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2500万元以内
    (含2500万元)的担保。
    3、公司为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9500万元以内(含9500万元)的担保。
    4、公司为绵阳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担保。
    5、公司为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4000万元以内(含4000万元)的担保。
    6、公司为成都倍特车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的担保。
    7、公司为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担保余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担保。
    以上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一)至(七)项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证券帐户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06年4月11日和4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倍特科技工业园D座三楼。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倍特科技工业园D座三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纪建敏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