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6月20日下午在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厦11楼会议厅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经授权股东代 理人共23人,持有和代表股份35,655,327股,占公司总股份16130万股的22.10%, 符 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绍清副董事长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投 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经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6,880,319.58 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和法定公益金合计11,376,063.92元,剩余45,504,255.66元,加上年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7,988,458.7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492,314.41元, 考虑到公司的长远 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到1998年度,1998年中期报告前不 实施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投资项 目的议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紫荆小区道路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投资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级新药倍特巴沙投资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片剂2000万片,胶囊1000万粒,原料药3300 公斤的 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851万元,其中“年产3000万片(粒)倍特巴沙项目”投资2948 万元,“年产3300公斤倍特巴沙原料药项目”投资2903万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1、配股比例及配股总额
    以1997年末总股本161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若全体股 东均足额认购,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4839万股。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2、配股价格浮动范围
    配股价格为6.50元-9.50元/股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3、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1)国家级新药倍特巴沙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5851万元。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2)电动助力自行车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400万美元。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3)成都高新区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该项目预算金额15000万元。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4)成都紫荆小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1704万元。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4、配股有效期
    自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5、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
    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配股具体价格,负责配股材料的制作、申报、 实施及其它有关配股的各项工作。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以上配股方案须报成都市证管办出具意见,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批准后实施。
    十、审议通过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的《公司章程》。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行使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规模以内投 资决策权的议案》。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兼并成都市医药工业公司预案》。
    鉴于对成都市医药工业公司的资产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 事会在医药工业公司的审计工作结束后,根据审计的具体结果,就兼并事宜行使股东 大会相关职权。
    赞成票35,655,3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议案,均经成都市公证处现场公证,本次股东大会 符合法定程序,决议真实、有效。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