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2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其中董事刘士君、钱坚、蒋德席、杨增、顾雪君、朱文君、吴建伟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代表列席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将现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修改为:账龄2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5%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账龄3-4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账龄4-5年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账龄5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2、通过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巡检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详见附件)。
    3、同意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640,072.61元和应付款项352,617.8元。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