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10名。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所持连云港来福如意食 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董事长李炳源先 生因同时担任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而放弃表决。本次转让情况:
    1、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本公司于2001年12月 28日与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将所持有的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该公司, 协议经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因本公司董事长李炳源先生同时担任连云港如意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故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
    2、受让方基本情况
    连云港如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 路东首,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炳源,主营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加工、 冷藏、销售,水产品捕捞,小型船舶修造。
    3、被转让公司基本情况
    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 开发区宋跳工业区,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劲松,主营加工、销售蔬菜、 果品、水产品。该公司截止200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9,848,447.66元,负债总额67, 007,337.84元,所有者权益2,841,109.82元,主营业务收入22,892,438.73元,净利润 -1,132,988.36元;截止到2001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57,508,126.76元,负债总额56, 516,408.22元,股东权益合计946,718.54元,主营业务收入16,424,884.85元,净利润 -2,047,053.89元。
    4、公司出售所得的利益和对未来经营的影响
    交易完成后,可以减少部分亏损,使本公司的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 对未来 公司的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5、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连云港来福如意食品有限公司截止到2001年11月30日的财务报表, 其净资 产为946,718.54元,以此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1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所得款项的用途
    本次转让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7、本次转让已得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