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李炳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9,593,85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64.00%。
    2.没有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9,593,8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9,593,8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9,593,8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公司2006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0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29,593,8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连云港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华、苗红伟。
    3.结论意见: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