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6月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名, 实到监事5名。经讨论,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用本公司持有的远大(连云港)花生食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 和连云港艾利如意食品有限公司70%的股权及部分应收帐款(含其他应收款)等资 产,与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60 %的股权进行资产 置换。本次资产置换有利于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资产评估结果 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的议案。监事会委派成员列席并监督 了董事会审议关于资产置换事宜的会议,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形成的决议是 合法有效的,董事会在本次置换中履行了诚信义务。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六月十三日